2016-04-12 晨更信息:凡事都可行?

哥林多前書6:12-20
12. 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他的轄制。
13. 食物是為肚腹,肚腹是為食物;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。身子不是為淫亂,乃是為主;主也是為身子。
14.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。
15.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?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斷乎不可!
16.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,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:「二人要成為一體。」
17. 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
18. 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什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
19.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;
20.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

【本段經文內容略述】:

每一件事情在做之前,都要明辨是否有益處,是否在受它挾制,我們的身體,與甚麼聯合,就會成為什麼,因此必須謹慎警醒,因為我們的身子不是自己的,是主用重價買來的,並且是聖靈的殿,因此,要在身子上榮耀神。

【慶忠牧師的話】:

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他的轄制。」(哥林多前書6:12)

『凡事』只的是每一件事,事情本身是死的,但做它的人,決定了那件事的影響力或破壞力,是帶來好處或是壞處。因此,有沒有益處及受不受它挾制,就是最好的辨別。例如喝酒是有益處的,但若是受它挾制便成酗酒,那就沒有益處且不可行了,又如打電玩在訓練反應能力上是有益處的,但若是受它挾制而沉迷其中,無法自拔,也是沒有益處且不可行。因此,我們需要倚靠主讓我們在各樣事上有節制,這也是聖靈的果子,如此,便能夠得享許多事物的益處而不受挾制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