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2:11-21
11. 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
12.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13.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
14.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
15.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
16.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17.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
18.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19.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20.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21.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【本段經文內容略述】:
保羅是個性格直烈的人,當他看到磯法(彼得)既然已經接納了外邦人,與他們一同吃飯,卻又為了從雅各那裡來的人的緣故,故意與外邦人隔開,連巴拿巴都一樣『假仙』,所以當面抵擋他們,並且闡明因信稱義的真理。
【慶忠牧師的話】: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拉太書2:20)
一個人的裡面,會影響外面,裡面是什麼,本質就是什麼。基督徒若是靠律法而活,以為守全律法就可以稱義,那麼就是法利賽人的酵在發動,使人想靠行為稱義,若是如此,基督就徒然死了(2:21)。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在律法面前稱義,因為再怎麼努力都無法守全律法,所以唯有倚靠基督的十字架、寶血的功效、聖靈的大能,才有可能過得勝的生活,因著耶穌的捨己,我們都蒙了恩,得蒙救贖,若是再以律法為義,就是輕看了十字架的救恩。讓我們天天靠主而活吧!唯有向著律法死了,才有可能向神活著(2:19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