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7:1-10
1. 「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:這祭是至聖的。
2. 人在那裡宰燔祭牲,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;其血,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。
3.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,
4.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
5.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是贖愆祭。
6.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;要在聖處吃,是至聖的。
7. 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是怎樣,兩個祭是一個條例。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。
8. 獻燔祭的祭司,無論為誰奉獻,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。
9.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,並鐵鏊上做的,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。
10. 凡素祭,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,都要歸亞倫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」
慶忠牧師的話:
「獻燔祭的祭司,無論為誰奉獻,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。」(利未記7:8)
獻贖愆祭的條例與贖罪祭是一樣的,這祭物要歸給祭司。
獻燔祭的原則乃是要全燃燒在壇上,一點不可以留下,唯獨燔祭牲的皮要留下歸給祭司。這裡是預表我們的生命要有遮蓋,皮是用來搭棚做衣的材料,人在底下可以遮陰擋雨,身體有保護。當我們有屬靈遮蓋的時候也是一樣,很多的事情可以被保守,被指正,保護我們不被傷害。有很多人不喜歡被遮蓋,承認一個權柄,感覺好像沒有自由,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比較沒有拘束,但卻忽略了遮蓋可以成為我們的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