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3:1-8
1. 「人獻供物為平安祭(平安:或作酬恩;下同),若是從牛群中獻,無論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2.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門口。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3.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
4.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
5.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6. 「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,若是從羊群中獻,無論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。
7.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,
8.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前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慶忠牧師的話:
「人獻供物為平安祭(平安:或作酬恩;下同),若是從牛群中獻,無論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。」(利未記3:1)
這是獻平安祭的條例。
平安也可翻譯為酬恩,意思就是說,當神的恩典臨到人的時候,人就會充滿平安,換句話說,什麼時候人會感到沒有平安,就是神的恩典與同在離開的時候。因此,當為了得著了神的恩典來酬謝祂,感謝神使我們經歷在各樣的困難中,有神的平安與我們同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