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1:10-17
10. 「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,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。
11.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,在耶和華面前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12. 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,連頭和脂油,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;
13. 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,祭司就要全然奉獻,燒在壇上。這是燔祭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14. 「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,若以鳥為燔祭,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。
15.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,揪下頭來,把鳥燒在壇上;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;
16.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(髒物:或作翎毛)除掉,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。
17. 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,把鳥撕開,只是不可撕斷;祭司要在壇上、在火的柴上焚燒。這是燔祭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」
慶忠牧師的話:
「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,連頭和脂油,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;」(利未記1:12)
這是獻燔祭的條例,無論是牛、羊或鴿子,都有須遵行的原則。
獻祭的祭牲,切成塊子,用意是要讓他在祭壇上燒的時候,可以很快的燒盡,達到上帝的面前。這也預表著當我們把自己獻上給神,服事神的時候,若是『己』很大,也不容易看到服事的美,唯有當自己謙卑,尊主為大的時候,使人看見神,歸榮耀給神,而自己完全燒盡,不見一人只見耶穌,這樣的獻祭才是馨香的火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