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1-06 晨更信息:自由的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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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21:1-11
1.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
2.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3.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;他若有妻,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
4.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,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,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,他要獨自出去。
5. 倘或奴僕明說: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。』
6.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(或作:神;下同)那裡,又要帶他到門前,靠近門框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遠服事主人。
7. 「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
8.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,若不喜歡他,就要許他贖身;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,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
9. 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待他如同女兒。
10. 若另娶一個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減少。
11. 若不向他行這三樣,他就可以不用錢贖,白白地出去。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」(出埃及記21:2)

神規定待男僕與女僕之例,若買的是希伯來人,男僕第七年可以自由,若有妻也可隨他出去,但若是主人所賜的妻,那麼妻子兒女都要留下,只可獨自離開,倘若他愛自己的主人,甘心留下不願離去,就要到審判官那裡立約,用錐子穿耳,永遠服事主人。女僕則不像男僕第七年可以得自由,他被買入原是要歸主人,但倘若主人不按例待她,她就可以不用錢贖,白白的出去。

我們原來都是在屬世的裡面,過著屬世的生活,原是沒有自由之人,在各樣撒但的權下受壓制,被綑綁,但是神在耶穌基督裡面釋放了我們。舊約裡面六年過去第七年是安息年,而新約的當中耶穌基督成了獻祭的羊羔,將我們贖出來,使我們得著安息,並且賜下平安。親愛的朋友,神不要我們活在挾制裡面,當得贖的機會來時,你是否願意從綑綁中走出來,信靠耶穌得自由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