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6-07 晨更信息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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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7:1-12
1. 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
2.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
3.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
4.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:『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』呢?
5.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
6. 不要把聖物給狗,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,恐怕他踐踏了珍珠,轉過來咬你們。」
7. 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
8. 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
9.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
10. 求魚,反給他蛇呢?
11. 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
12. 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(馬太福音7: 12)

本章仍然是耶穌在八福山上的講論,提到論斷人的問題,信心的果效,神的應許等,但總結就是,我們所相信的或是認知的,直接影響到我們自己,我們要人怎樣待我們,就要怎樣待人,自己不喜歡的,也不要做在別人身上,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並非難懂深奧,它其實就是很實際的行為對應,我們要得什麼,跟我們做的是什麼,是息息相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