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1-13 晨更信息:莫忘神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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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王記上 17:17~24
17. 這事以後,作那家主母的婦人,他兒子病了;病得甚重,以致身無氣息。
18. 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神人哪,我與你何干?你竟到我這裡來,使神想念我的罪,以致我的兒子死呢?」
19. 以利亞對他說:「把你兒子交給我。」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,抱到他所住的樓中,放在自己的床上,
20. 就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我的神啊,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,你就降禍與他,使他的兒子死了嗎?」
21.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,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我的神啊,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!」
22.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,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,他就活了。
23.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,進屋子交給他母親,說:「看哪,你的兒子活了!」
24. 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,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。」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,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。」(列王記上 17:24)

撒勒法的寡婦,經歷了罈內的麵不減少,瓶裡的油不缺短的神蹟之後,過了不久,她的兒子患病甚重,以致身亡,她傷心之餘,對以利亞抱怨,認為因著以利亞的緣故,神注意到她的罪,因此降罰於她!由她的口氣來看,是十分不客氣的態度!

人生中常有高低起伏,但經歷神恩的人,常常容易忘記恩典,總是注意到自己缺乏的部分,然後埋怨神、怪罪人,這是極為幼稚的心態。這寡婦才經歷過ㄧ個超自然的神蹟不久,竟然這麼快就翻臉不認帳,你是否也有遇過這樣的人,對他好還被反咬一口呢?

讓我們常存感恩的心,對那些曾幫助過我們的人,要銘記在心,而不要因對神不滿,把人都怪罪下去了!莫等到需經歷大苦難後,「現在」才知道神的恩典有多寶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