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3:1-20
1. 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長處?割禮有什麼益處呢?
2. 凡事大有好處: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。
3. 即便有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?
4. 斷乎不能!不如說,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。如經上所記:你責備人的時候,顯為公義;被人議論的時候,可以得勝。
5.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,我們可以怎麼說呢?神降怒,是他不義嗎?
6. 斷乎不是!若是這樣,神怎能審判世界呢?
7. 若神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什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?
8. 為什麼不說,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?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。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。
9.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強嗎?決不是的!因我們已經證明: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。
10. 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11. 沒有明白的;沒有尋求神的;
12. 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
13.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舌頭弄詭詐,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,
14. 滿口是咒罵苦毒。
15. 殺人流血,他們的腳飛跑,
16.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。
17. 平安的路,他們未曾知道;
18. 他們眼中不怕神。
19.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
20.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慶忠牧師的話:
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羅馬書 3:20)
保羅說,猶太人是神的選民,即便割禮是外在的記號,真正的信也不在於割禮的行為,也並不會因?這身份就比別人高貴,但仍然是格外蒙福的!
基督徒的身分也是一樣,並不比不信主的人有什麼高貴,最寶貴的是我們因?蒙神的憐憫,不但被救贖,還可以擁有神的話,因著這身份,我們得以靠著神不活在律法以下,而是用一個更高的標準活在律法之上!這樣的新生命,無法用外在的行割禮而產生,乃是因信稱義的結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