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5-07-29 晨更信息:悔不當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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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16:19-26
19.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
20. 又有一個討飯的,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被人放在財主門口,
21.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;並且狗來餂他的瘡。
22.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
23. 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,
24. 就喊著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』
25. 亞伯拉罕說:『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
26. 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』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亞伯拉罕說:『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」(16:25)

耶穌提到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,斥責提醒法利賽人,不要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可以高枕無憂,若是不悔改,即使是有一位從死裡復活來,他們也不會聽勸。

人在安逸富足中確實容易自滿,財富是好的,但為富不仁是不好的,若是目中無人,看人不起又一毛不拔,那真是沒有什麼意義,今生或許衣食無缺,但死後卻要受審判。神給人富足,原渴望人能夠行公義、好憐憫、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,因此當知道一切的祝福皆是從神而來。分享才有快樂,分擔才有回饋,但若是自高自大,不懂感恩,其結局必然使自己悔不當初。